廣元市利州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一.招考人數:76人
二.報名時間: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24:00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等有關政策規(guī)定。經批準,我區(qū)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76名工作人員補充到區(qū)保障性住房和房地產事務中心等事業(yè)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颈竟鎸⑼瑫r在廣元市利州區(qū)人民政府網(http://www.lzq.gov.cn/)和廣元人事考試網(http://gypta.e21cn.com/)發(fā)布,下同】。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見附件1。
二、招聘名額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76名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其中報考教師管理中心崗位考生,被擬確定為聘用人員后,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自主選擇工作學校。
三、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符合《廣元市利州區(qū)202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2)相應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包括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其中,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xù);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等證書。未按規(guī)定提供相應證書者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huán)節(jié),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征得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者;
(2)曾被開除公職者;
(3)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者;
(4)曾違反《四川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川辦發(fā)〔2002〕40號)第三十四條第二、三、四、五、六款規(guī)定被解聘者;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者;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者;
(7)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或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者;
(8)在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開考錄(或公開招聘)中違規(guī)違紀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9)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應當回避者;
(10)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11)拒絕、逃避兵役征集,拒服兵役義務者;
(12)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宜報考事業(yè)單位者。
3.年齡、工作經歷、表彰獎勵等時間計算均截止報名第一日(2022年11月14日)。
4.利州區(qū)在職在編工作人員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請考生于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24:00登錄廣元人事考試網(http://gypta.e21cn.com)報名。
(二)報名流程
1.明確要求。報考者應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政策規(guī)定、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在招聘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注冊登陸,并如實、準確地填寫《廣元市利州區(qū)202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報考者填寫信息不能證明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或不能審查通過,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3.上傳照片。報考者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表》后,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規(guī)格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招聘單位根據報考者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并在報考者上傳照片后2日內反饋審查意見。如上傳照片質量不合格,報考者應按提示要求重新上傳。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資格審查和照片質量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在報考者網上報名后的2日內,招聘單位根據報考者網上填報的《報考信息表》進行初審,并及時將初審結果通過廣元人事考試網反饋給報考者。網上資格審查僅對報考者提供的報名信息是否完整、上傳照片是否符合要求進行核對,不對報名信息真實性進行核實。網上資格初審的結果和報考者所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考生參加筆試的依據,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由資格復審和資格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5.網上繳費。通過網上資格初審且上傳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須及時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時間截止2022年11月15日24:00。按照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繳費50元/科/人。符合免收筆試費相關規(guī)定的考生(附件3),應先進行網上繳費,再到區(qū)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xù)。通過網上資格初審且上傳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未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6.打印《報考信息表》。上傳照片合格且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錄廣元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
7.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且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24:00前登錄廣元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打印準考證前,報考者須在網上簽訂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按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而影響考試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承擔??荚嚠斕?,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
(三)崗位及名額調整
本次公開招聘開考比例(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未達該比例則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22年11月16日前在廣元市利州區(qū)人民政府網(http://www.lzq.gov.cn/)和廣元人事考試網(http://gypta.e21cn.com/)向社會公布。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可改報符合條件且可以開考的其他招聘崗位,本人于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區(qū)人事考試中心,提交《改報崗位申請書》以及與招聘條件有關的證書(證明)原件、復印件。經審查,符合條件者可以改報崗位;崗位被取消而未申請改報崗位者,視為自動放棄;崗位被取消且放棄調整、不愿調整或不能調整的報考者所繳納的筆試考務費用,通過原渠道自動退回至報考者報名繳費的銀行卡賬戶。
五、考試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嚴格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細則》由區(qū)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實施。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考試成績計算
1.中小學教師崗位
筆試總成績=《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2.其他崗位
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應聘各招聘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70分為合格分數線,不合格者將取消聘用資格。如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卻未形成競爭,則由面試小組組織表決,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員同意通過將進入一下環(huán)節(jié),表決情況記錄在冊。
(二)筆試
1.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22年11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科目缺考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2.筆試內容。筆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均為100分?!毒C合知識》考試大綱參照修訂后的《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復習大綱》執(zhí)行;《教育公共基礎》考試大綱按照《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執(zhí)行??荚嚧缶V可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查閱或下載,復習資料考生自行選購。
3.政策性加分。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請于2022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將服務所在地縣級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畢業(yè)證書、退出現役證、獲獎證書原件)交區(qū)人事考試中心(區(qū)委區(qū)政府第三辦公區(qū)三樓)審查。參加服務項目仍在相應崗位服務的人員,本次政策性加分“服務時間”計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時(附件4)。經審查,符合條件則按規(guī)定加分,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在區(qū)人事考試中心留存。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報考者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在廣元人事考試網公布,考生憑本人身份證號碼查詢。閱卷工作采用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無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者,應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區(qū)人事考試中心提交書面申請,查分結果將在廣元市利州區(qū)人民政府網公布。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筆試總成績于規(guī)定時間內在廣元市利州區(qū)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三)面試
1.方案制定。面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籌安排,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面試方式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確定,并在面試資格審查時通知應參加面試的考生。
2.資格審查。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按3: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如出現與最后一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者,一并納入資格審查范圍。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將提前5個工作日在廣元市利州區(qū)人民政府網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密切關注。
資格審查材料:《報考信息表》2份(請考生在報名時從廣元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貼近期2寸同底彩色免冠證件照片);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取得畢業(yè)證書前)參加資格審查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原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yè)資格條件,以報考者畢業(yè)時取得的有效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為準;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打印學信網在線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日期在資格審查前5日內視為有效)。
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需提供教師資格面試和普通話合格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中因不符合招聘條件等原因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第一批(第一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審查網上公布應參加資格審查人員;第二批(第二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審查遞補參加資格審查人員,遞補者由主管部門在第一天資格審查結束后通知其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聯系電話不暢通等自身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參加遞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3.面試通知。通過資格審查并按照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80元面試考務費的報考者,領取面試通知書,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當日,請攜帶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到考場候考。逾期不到者則視為自動放棄,由此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導致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時,仍視為有效比例。
4.成績確認。考生得分將當場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四)考試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于廣元市利州區(qū)人民政府網(http://www.lzq.gov.cn/)和廣元人事考試網(http://gypta.e21cn.com/)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含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且無法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相同,則組織加試后排序。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要求執(zhí)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和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同時公布。未按規(guī)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四)復檢
初次體檢不合格者,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在指定的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五)體檢費用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七、考察
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疾熘?,如發(fā)現其不符合報考條件則取消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