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招聘考試一般會分為三種科目:教育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學科知識。
(1)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教材教法、職業(yè)道德等模塊;
教育基礎知識中:教育學與心理學是重點,教育學命題特點:比重較大、突出重點、注重廣度、考查記憶;心理學命題特點:范圍廣泛、重點突出、注重理解、考題靈活;大家在備考教基時要有計劃的進行復習,制作思維導圖分階段梳理、高整理頻考點+專項突破、多刷題多總結回顧。
(2)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guī)、時事政治等多種類型的知識;
公共基礎知識的復習就要求大家在平時的生活中多積累,法律法規(guī)、時事政治的內(nèi)容需要準確記憶。
(3)各學科備考時存在差異性的,不同的學科不能夠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