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和《福建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要求,潘哲健同志符合招考職位的報名條件和回避規(guī)定,經(jīng)考試、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福建省廈門市法院系統(tǒng)公務員,現(xiàn)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若有疑議,歡迎以來電、來信、來訪的形式及時反映情況。
公示期:2022年8月29日至9月2日(五個工作日)
監(jiān)督電話:
中共廈門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處2896655
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5306636、5306833
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2年8月26日
原文標題:關于福建省2022年度廈門市法院系統(tǒng)擬錄用人員的公示(三)
原文鏈接: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xm/klbulletin/c2d3f6cb-3be9-46c7-8bf2-4a0730bc4e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