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固定,但是面試時間為各部門自主決定,以山西省紀委監(jiān)委直屬事業(yè)單位作為參考: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面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0分。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nèi)韵嗤?,加試一場面試,報考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面試成績當天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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