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2.考試時間:150分鐘,試卷分值120分。
3.主要題型:試卷客觀試題與主觀試題相結合,客觀試題有選擇題、填空題、判斷題、連線題、譯譜題等題型,主觀試題有簡答題、論述題、材料解析題、寫作或設計題(鋼琴伴奏編配、兒童打擊樂器編配、教學設計)等題型。
4.內容比例:學科專業(yè)知識部分約占70%,學科課程與教學論及應用部分約占30%。
考試目標與要求
1.考查考生對中學音樂課程基礎知識的理解、掌握和運用。
2.考查考生對與中學音樂課程相關的專業(yè)知識的理解、掌握和運用。
3.考查考生對中學音樂課程與教學論基本理論、知識和方法的理解、掌握與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