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領域目標是指認知的結果,包括知識、領會、應用、分析、綜合和評價等六級水平。
1.知識,指對先前學習過的材料的記憶,包括具體事實、方法、過程、理論等的回憶,所要求的心理過程主要是記憶。這是最低水平的認知學習結果。
2.領會,是指把握所學材料的意義。包括用自己的話或用比原先的表達方式所不同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思想、對一項信息加以解釋和概述、即估計將來的趨勢等。領會超越了單純的記憶,代表最低水平的理解。
3.應用,是指將所學材料應用于新的情境之中,包括概念、規(guī)則、方法、規(guī)律和理論的應用。應用代表較高水平的理解。
4.分析,是指將整體材料分解成其構成成分并理解組織結構,分析代表了比應用更高的智能水平,因為它既要理解材料的內容,又要理解其結構。
5.綜合,指能將部分組成新的整體。包括發(fā)表一篇內容獨特的演說或者文章,擬定一項操作計劃或概括出一項抽象體系。他強調創(chuàng)造能力,需要產(chǎn)生新的模式和結構。
6.評價,是指對所學材料(論點的陳述、小說、詩歌以及研究報告等)作價值判斷的能力,這是最高水平的認知學習結果。如材料內在組織的邏輯性、材料對目標的適用性、研究報告的真實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