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招聘綜合知識主要考教育學和心理學,考試內容比較復雜,考的教師等級不同,自然而然考的內容也會有所差別,具體要以實際情況為準。
教育學的考試內容包括:
(1)教育與教育學中教育的產生與發(fā)展、教育學的產生與發(fā)展等;
(2)教育與社會發(fā)展中教育與社會政治經濟制度、教育與社會生產力、教育與文化等;
(3)教育與個體的發(fā)展中個體身心發(fā)展的理論、個體身心發(fā)展的規(guī)律、影響個體身心的發(fā)展的因素;
(4)教育目的中教育目的及其作用、我國的教育目的及其理論基礎、素質教育觀等;
(5)學校教育制度、課程、教師與學生、教學、教育評價、思想品德教育、班級管理與班主任工作等。
心理學中包括:
心理與心理學、感覺與知覺、記憶、表象與想象、思維、注意、情緒與情感、意志、個性傾向性、個性心理特征、氣質、性格與教育、學生心理發(fā)展與教育、教師心理、學習的基本理論、學習動機、學習的遷移、知識的學習、技能的學習、問題解決的學習、學習策略、品德的形成、課堂管理等知識點。
等等,考生可根據近年來各省市地區(qū)教師招聘考試的情況綜合進行復習、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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