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丟失是可以補辦的。教育部規(guī)定,如果教師資格證遺失了,應該向原發(fā)證機關提出補發(fā)教師資格證的書面申請,而原發(fā)證機關會核實相關的資料,然后就可以給予補發(fā),補發(fā)的教師資格證書會和原來的證書編號相同。教師資格證補辦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補辦教師資格證書的申請,需要登錄中國教師網(wǎng)下載并填寫《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申請表》。
2、個人在檔案中存放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或《教師資格過渡認定申請表》原件和復印件。
3、要有遺失聲明(刊登在市級以上報紙,一定要把姓名和證書編號登上,要求提供原件),一個月后辦理補辦手續(xù)。
4、要近期的二寸彩色的免冠照片,照片的話只需要一張就足夠了。
5、個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如果個人的姓名和一些相關信息改變的話應該要與發(fā)證機構或者是戶籍管理的機構拿出相應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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