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除具備《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報考資格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tài)度,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報國情懷,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
(三)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四)學習成績優(yōu)良,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七)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八)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綜合考慮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 定擬錄用人員。同等條件下,優(yōu) 先錄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1,中國共產黨員 (含預各黨員 );2.優(yōu)秀學生干部;3.獲得校級以上獎勵人員;4.有參軍入伍經歷的畢業(y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