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卷面滿分均為150分,共計300分;其計算公式為: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3+政策加分。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計算公式為: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生成績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生成績相同的處理辦法:
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綜合應用能力》成績仍相同時,由招聘單位組織加試?!秿徫槐怼分械?ldquo;優(yōu)先”條件是指,按以上原則排名后,考生成績仍相同的,具有“優(yōu)先”條件的考生排名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