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招錄單位在資格復審的基礎上,根據(jù)應試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一門缺考或一門成績?yōu)榱阏?,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省、市州考錄辦分別按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計劃招錄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對我省58個連片特困縣、17個插花型貧困縣和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等機關專業(yè)性強的特殊職位,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對于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采取核減招錄計劃或職位合并的方式直至達到面試比例。各市州考錄辦初步進行職位合并,上報省考錄辦審定并公布全省職位合并方案。省、市州考錄辦分別將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準考證號、筆試成績,以及面試時間、面試地點、面試須帶證件、面試要求和招錄單位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等內(nèi)容,在甘肅組工網(wǎng)和各市州政府門戶網(wǎng)站發(fā)布,各招錄單位通知確定的面試人員按期參加面試。
面試采用結(jié)構(gòu)化方式,實行百分制。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結(jié)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六、體能測評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需進行體能測評,體檢前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工作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實施,具體要求如下:
1.參加面試報考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
2.體能測評內(nèi)容為:男子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縱跳摸高;女子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縱跳摸高;
3.體能測評上述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參加體能測評人員要隨時關注甘肅組工網(wǎng)、各市州政府門戶網(wǎng)站發(fā)布的有關體能測評通知。
七、總成績確定
應試人員的最終考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筆試平均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總成績?nèi)绯霈F(xiàn)小數(shù),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如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情況,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明確加試專業(yè)知識職位人員因加試《專業(yè)知識》,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30%+專業(yè)知識成績×30%)×60%+面試成績×40%。如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情況,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八、體檢
根據(jù)應試人員的總成績,按職位擬錄取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省、市州考錄辦按考區(qū)組織體檢。參加體檢的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
體檢工作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三甲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規(guī)定組織實施。人民警察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復檢。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jié)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jié)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提出復檢申請,由省、市州考錄辦安排報考人員到另外醫(yī)院進行復檢。省、市州考錄辦對體檢結(jié)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jié)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jié)論以復檢結(jié)論為準。
報考人民警察并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復檢。
應試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guī)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于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jié)果失真的應試人員,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體檢不合格者,該職位經(jīng)省、市州考錄辦核準后,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yōu)榱?、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該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九、考察
考察工作在省、市州委組織部的指導下,由招錄單位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招錄機關按照好干部的標準,根據(jù)擬錄用職位要求開展錄用考察工作。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xiàn)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要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疾飙h(huán)節(jié)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按照中組部《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和《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fā)〔2014〕9號)規(guī)定,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要到考生所在單位或?qū)W校廣泛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采取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準確掌握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疾旌?,寫出書面考察材料,填寫《甘肅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表》。
考察不合格者,本環(huán)節(jié)不再進行遞補。
十、公示
省直招錄單位、市州考錄辦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察合格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在省直招錄單位、市州政府門戶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nèi)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原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招錄單位應迅速調(diào)查核實,不符合錄用規(guī)定的,取消錄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十一、審批錄用與備案
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xù)。經(jīng)批準錄用的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新錄用人員必須進行初任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予任職。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職,不合格者取消錄用。經(jīng)省、市州委組織部審批錄用的應試人員,本人提出放棄錄用資格的,記入其誠信檔案備查。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gòu)舉辦培訓班。對不法利益團伙舉辦的各類違規(guī)培訓、短信詐騙等行為,廣大應試人員要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市州考錄辦咨詢電話:
蘭州市:0931—8425467
嘉峪關市:0937—6328916
金昌市:0935—8310545
酒泉市:0937—2617552
張掖市:0936—8218933
武威市:0935—2215166
白銀市:0943—8245180
天水市:0938—8214550
平?jīng)鍪校?933—8232021
慶陽市:0934—8227952
定西市:0932—5930590
隴南市:0939—8212256
臨夏州:0930—6229379
甘南州:0941—8218214
省直招錄單位咨詢電話:
省委辦公廳:0931—8928027、8928386
省政府辦公廳:0931—8929012
省委軍民融合辦:0931—8823313
省委老干局:0931—8922087
省法院:0931—2839102
省檢察院:0931—2369053
省工信廳:0931—7703654、8929295
省公安廳:0931—5156641
省司法廳:0931—8822829
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0931—8412160
省住建廳:0931—8929765
省交通運輸廳:0931—8485697
省水利廳:0931—8416523
省衛(wèi)生健康委:0931—4818116
省政府國資委:0931—7879613
省統(tǒng)計局:0931—8856180
省工會:0931—8825722 8825836
民建甘肅省委:0931—8586028
民盟甘肅省委:0931—8581705、8586130
民進甘肅省委:0931—8586088
省考錄辦:0931—4634991、4634992、
13993100233 13993100235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0931—4810240
點擊下載附件:
1.《甘肅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劃簡表(省直)》
2.《甘肅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劃簡表(市州)》
3.《2019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指南》
4.《關于印發(fā)〈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2011年)〉的通知》(學位〔2011〕11號)、《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設置管理規(guī)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yè)教育(專科)專業(yè)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yè)教育(??疲I(yè)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
5.《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
6.《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條
7.《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
8.《考生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
9.《考生減免報名考試費申請表》
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
2019年7月15日
祝大家逢考必過,錦鯉附體,一舉成公!
需要獲取更多甘肅省公務員報名動態(tài),相關備考資料、考試攻略、名師輔導!請?zhí)砑庸夹≈治⑿牛簊ay-jipeng,公考相關疑問一對一為你解答!
甘肅上岸鴨公考,一切只為成功上岸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