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上半年屯昌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登錄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各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正反兩面合并成一張)。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首頁及應聘人員本人頁復印在同一面)。
4.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打印帶有二維碼標示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如因畢業(yè)時間久遠學歷證明無法打印的,由領導小組核實審定。
6.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7.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需提交原工作單位主管部門(或當?shù)亟M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原件當場核實后,退回給應聘人員,復印件留存。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
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客觀,并對其負責,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jié)果的,按規(guī)定取消報考人員面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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