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結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漢族考生,請于規(guī)定時間內(休息日除外),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證明等相關材料(所需具體材料請與職位所在州委組織部聯(lián)系),到報考職位所在州委組織部進行現場確認加分,未按規(guī)定時間要求進行現場確認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員,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示,請考生及時監(jiān)督和查詢。筆試結束后,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向報考的省直招錄機關、市州委組織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退役證(限退役士兵)、戶籍證明、準考證、學歷證書以及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所需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資格復審。如仍未按期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相關資格證書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忌峁┑男畔⒑筒牧媳仨氄鎸嵱行В膊惶峤蛔C明材料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試錄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