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繼續(xù)報名參加考試,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單科合格成績兩年有效。如上一考次有未通過課程的考生報名時只選擇未通過課程即可。
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第十條:參加前款所列教師資格考試,考試科目全部及格的,發(fā)給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當年考試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補考;經(jīng)補考仍有一門或者一門以上科目不及格的,應當重新參加全部考試科目的考試。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zhì)》《保教知識與能力》2科;
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zhì)》《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2科;
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教師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zhì)》《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3科;
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zhì)》《教育知識與能力》《專業(yè)知識與教學能力》3科。
筆試的題型分客觀題和主觀題,客觀題為四選一的選擇題,主觀題包括簡答題、論述題、解答題、材料分析題、課例分析題、診斷題、辨析題、教學設計題、活動設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