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師資格證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科目有三個,分別是《綜合素質(zhì)(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和《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綜合素質(zhì)(中學)》主要考查申請教師資格證人員從事教師工作所必需的工作道德、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師工作道德規(guī)范、文化素質(zhì)以及教師的根本才干。
《教育知識與能力》主要考查考生教育基礎(chǔ)知識和基本原理、中學教學、中學生學習心理、中學德育、中學課程、中學生發(fā)展心理、中學生心理輔導(dǎo)、中學班級管理與教師心理。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相應(yīng)學科知識、教學設(shè)計、教學實施和教學評價的內(nèi)容。
中學教師資格證面試科目,與筆試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相同。報考“日語”、“俄語”、“心理健康教育”3科考生,該類別筆試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進行面試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