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公務員考試內容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
公共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一律用漢語作答。筆試需要加試專業(yè)知識職位的人員,還要參加統(tǒng)一組織的專業(yè)科目考試。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與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按照25%、25%、5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
2.面試
省、市州考錄辦分別按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按計劃招錄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有一門缺考或一門成績?yōu)榱阏撸坏么_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采用結構化等方式,實行百分制。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3.體能測評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需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通知在甘肅組工網(wǎng)、各市州組織部門網(wǎng)站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