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務員筆試科目主要是《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部分;申論主要測查公務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的考試科目。
1、《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簡稱行測,主要測查與公務員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部分。
2、《申論》科目主要測查公務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的考試科目。申論試卷由注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申論考試按照縣(區(qū)、市)及以上機關、鄉(xiāng)鎮(zhèn)機分級命制。
筆試科目和權重:申論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分值各為120分,申論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各占筆試成績50%。筆試總成績占考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筆試單科缺考或成績?yōu)榱惴值目忌∠敬慰荚囦浻觅Y格。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行測和申論是公共科目,還有一些專業(yè)科目,如果報考的是公檢法部門的公務員可能會有額外的專業(yè)科目的考試,需要具體關注所報考崗位的公告進一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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