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面試和技能測試相結合的形式;
2.面試形式:半結構化面試。面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70分;
3.考生的綜合成績按面試成績占60%、技能測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合計算,即為最終成績;
注:若綜合成績同分的,考生名次按面試成績排序。若面試的成績相同,則考生名次按面試成績的全部考官總分排序。若面試的全部考官總分還是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各崗位參加面試人數等于崗位招聘計劃而形不成競爭的,技能測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錄用。
一、考核和體檢1.依據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項目執(zhí)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2.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3.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公示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和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省藥檢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入職手續(xù)。
三、其他事項1.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等材料;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通過任何關系干預、影響公開招聘工作。違者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