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務員局是什么性質的單位
國家公務員局屬于國家行政機關單位。國家公務員局于2008年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它屬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下屬局,是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級別為副部級。
國家公務員局的職責是按照統籌公務員事務管理的要求設定的,從職位管理、考試錄用、考核獎勵到培訓與監(jiān)督,覆蓋公務員事務管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
另外,國家公務員局內設5個機構:綜合司、職位管理司、考試錄用司、考核獎勵司、培訓與監(jiān)督司。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fā)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公務員局并入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對外保留國家公務員局牌子。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家公務員局。
二、國家公務員報考條件
報考者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間出生),對于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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