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遼寧警察學院2023年下半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計劃信息表》(附件1)。
(六)應聘人員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具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情形的。
2.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國(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親屬與外國人結(jié)婚的。
3.曾連續(xù)六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國(境)外期間經(jīng)歷和政治表現(xiàn)難以進行考察的。
4.人事檔案(學籍檔案)存在“三齡二歷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嚴重失實等問題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具有博士學位應聘人員年齡應35周歲及以下(1987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
應聘人員的工作經(jīng)歷、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日期為報名開始之日。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博士畢業(yè)生可先行報名及考核,經(jīng)體能測評、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規(guī)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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