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方式進行,各招聘崗位具體面試方式詳見(附件1),面試分值為100分。
1.面試人選確定。根據(jù)筆試成績,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
招聘崗位實際參加筆試人數(shù)與該崗位招聘計劃達不到3∶1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經核減招聘計劃后,仍形不成有效競爭的崗位,管理崗位設置180分為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專業(yè)技術崗位設置60分為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達不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面試程序。
2.面試方式與分值。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方式進行,各招聘崗位具體面試方式詳見(附件1),面試分值為100分。
3.面試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崗位,由縣人社局聯(lián)合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采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面試的崗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4.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guī)定另行公告。
面試前,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報考資格復審。組織面試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當場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簿(有戶籍限制的)及其他證件、證明、材料等原件。凡有關報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的,經報本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面試資格(以考生簽字的放棄面試資格申請為準)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