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考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總成績計算辦法為: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筆試總分)+面試成績×(50÷面試總分)。例如:某考生筆試兩科得分為240分,面試得分為80分,則該考生總成績=240×(50÷300)+80×(50÷100)=80分??偝煽儾捎盟纳嵛迦敕ň_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崗位表中對總成績計算方法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執(zhí)行。
面試時如出現(xiàn)考生缺考、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但該崗位招聘計劃不再調減。
對因考生臨時缺考等情況導致有效面試人數(shù)小于或等于招考計劃數(shù)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以下規(guī)定,方能進入下一程序:
(1)當崗位實際面試人數(shù)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合格線。結構化面試合格線為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僅此1人,該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其它面試方式合格線為70分。
(2)當崗位實際面試人數(shù)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計劃數(shù)時,其中總成績排名該崗位末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合格線。結構化面試合格線為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其它面試方式合格線為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