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成績一般在筆試結束后一個月左右公布,不同的地區(qū)可能會有所不同,筆試成績公布時間會在招錄公告中告知,也會在報名的網站上同時顯示。而面試成績公布形式及查詢時間會在面試資格復審公告中告知。
總成績計算
1.公共科目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
2.公安機關職位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40%+申論×30%+專業(yè)科目考試×30%+面試成績×50%。
外語等特殊職位的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分別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報考人員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相同的,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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