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教師招聘的體檢與考察標準具體以招考單位發(fā)布的公告為準,一般都是以下流程:
根據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另增加涉毒項目檢測,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負責。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不再遞補。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社部門審定。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資格審查包括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按人事考試紀律追究造假者責任。
1、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時間結束或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不能修改報考信息。
2、筆試結束后,按招考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即確定為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對象。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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