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報考年齡是滿18周歲年齡在35周歲以下,如果是碩士和博士應屆生可以40歲以下可以報考一次,是以當年的應屆生身份來報名。報考縣(市、區(qū))及以下機關職位的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報考司法行政部門監(jiān)獄、戒毒人民警察的人員,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其中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
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報名第一日)。
其中:
(1)報考地(州、市)及以上機關職位的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
(2)報考縣(市、區(qū))及以下機關職位的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
報考年齡如何界定?
30周歲及以下為1991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期間出生;
35周歲及以下為1986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期間出生;
40周歲及以下為1981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期間出生;
45周歲及以下為1976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期間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