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往年吉林省省考考試科目可知,吉林省省考考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其中公共科目分為行測和申論,部分職位需加考一科專業(yè)科目。比如:公安職位,需加考一科公安專業(yè)科目。
行測考試內容:
1.言語理解與表達:主要測查考生運用語言文字進行思考和交流、迅速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包括根據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細節(jié);正確理解閱讀材料中指定詞語、語句的含義;概括歸納閱讀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斷新組成的語句與閱讀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據上下文內容合理推斷閱讀材料中的隱含信息;判斷作者的態(tài)度、意圖、傾向、目的;準確、得體地遣詞用字等。
2.數量關系:主要測查考生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系和解決數量關系問題的能力,主要涉及數據關系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
3.判斷推理:主要測查考生對各種事物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
4.常識判斷:主要測查考生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對常見現象或事物進行分析、歸納、推理的能力。主要涉及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方面的基本常識。
5.資料分析:主要測查考生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表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統(tǒng)計性的圖表、數字及文字材料等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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