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yōu)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
1、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高;
(2)精通業(yè)務,工作能力強;
(3)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4)工作實績突出;
(5)清正廉潔。
2、確定為稱職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較高;
(2)熟悉業(yè)務,工作能力較強;
(3)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工作作風較好;
(4)能夠完成本職工作;
(5)廉潔自律。
3、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2)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3)工作責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
(5)能基本做到廉潔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2)業(yè)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工作要求;
(3)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5)存在不廉潔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
公務員的考核方法:
1、工作標準法,即以書面形式預先規(guī)定出有關職位工作的各種要求,以此作為考核活動標準的考核辦法;
2、人員比較法,即通過人員之間的相互比較而確定各自工作好壞、優(yōu)劣順序的考核方法;
3、成果證實法,是通過對工作成果的考察鑒定活動進而證明受考人能力、水平和工作效績的考核方法;
4、指標測評法,是將考核活動指標分解成若干項分指標或若干層次的分指標,然后分別予以盡可能精確的測度與評價的考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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