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務(wù)員成績總分為100分,由筆試面試兩部分構(gòu)成,計算公示一般為: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具體比例請以最新招考公告為準(zhǔn))。
其中行測考試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判斷推理能力、數(shù)理能力、常識應(yīng)用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等五個部分,考試題型均為客觀性單項選擇題,滿分100分,時限為120分鐘。
申論考試涉及到的題型有歸納概括、提出對策、綜合分析和申發(fā)論述四種,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間150分鐘,滿分100分。
綜合管理專業(yè)類別沒有專業(yè)科目考試,所以總分為200分。筆試兩科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x40%+面試成績x60%。筆試三科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5)x40%+面試成績x60%。(成績計算方式請以最新公告為準(zhǔ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