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劑在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相同(即報考人員作答的是同一類試卷)的職位之間進行,涉及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職位如需調劑,只能在同類職位中進行。綜合管理類或者公安職位和專業(yè)技術類職位可調劑到其他綜合管理類市級機關職位,其他綜合管理類市級機關職位不可調劑到綜合管理類或者公安和專業(yè)技術類職位。
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各職位通過資格復審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未達到3:1(需體能測評職位未達到4:1)的,應當進行調劑。
調劑職位及有關要求于規(guī)定時間在公開招考專題網站統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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