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總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綜合應用能力科目成績+照顧加分。筆試總成績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均達合格分數線以上者方可確定為面試資格審查人選。
招聘單位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從筆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資格審查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資格審查人選;通過合格分數線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又確需進人的崗位,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人社部門審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進入面試程序。面試資格審查人選及無法開考的崗位統(tǒng)一在來賓人才網公布。
面試資格審查人選名單公布后,招聘單位要及時對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內將本人報名申請材料傳真或郵寄(以郵戳為準)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未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審查材料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