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務員考試資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
招錄機關將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對考察人選進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
省級機關(含浙江警察學院、浙江警官職業(yè)學院)實行差額考察,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不唯分取人。市級以下招錄機關和省屬監(jiān)獄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實行等額考察??疾焓菍罂颊哔Y格條件進行認定核實的重要環(huán)節(jié),需要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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