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務員考試是由上海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市公務員局組織的公務員招錄考試。但是,相比其他省市的公務員考試,上海市公務員考試有自己的獨特之處。下面,從招錄政策為大家分析下上海市公務員考試的特殊之處。
一、分類分專業(yè)招錄
1.上海市公務員考試分A、B類招錄
考生根據(jù)自身情況,對照公告和職位簡章,在“招考對象”欄中選擇A類“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或B類“不限”。對于非應屆畢業(yè)生來說,有效減少競爭,為其提供更廣闊選擇,既可以報考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A類,也可以報考工作經歷不限的B類。而對于應屆畢業(yè)生來說,一般只能報考不限的B類。
2.上海市公務員考試實行專業(yè)分類
在“專業(yè)類別”中,上海市公務員共分為六大專業(yè):綜合管理、政法、財經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設管理、衛(wèi)生健康管理??忌柽x擇專業(yè)科目中的一類進行報考。其中,選擇綜合管理類,筆試只考公共科目(行測+申論)。選擇其余五大專業(yè)類別,筆試不僅考行測和申論,還需考一門專業(yè)課。
二、先報考后選崗
其他省市的公務員招錄考試大多是報名即報崗,先報崗位再筆試,而上海市公務員考試除優(yōu)秀村(居)干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職位,公安系統(tǒng)特警,以及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是先報崗位后考試,其他都是先報考后選崗,先筆試再報崗位。筆試結束后,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高于合格分數(shù)線即可選報崗位。不過,筆試高分更能贏得選崗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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