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的方法是以審查報名登記表和有關證件是否報名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那么進入陜西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后對于工作的報考人員來說還需要原單位同意證明,這個證明意味著什么?下面上岸鴨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這個情況。點擊領取省考備考資料
資格審查程序有五個步驟:對報考職位的審查、對證件的審查、報考者的體格外貌、審查報考者的照片、招考公告規(guī)定的其他內(nèi)容。一個很普遍的要求在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是需要國有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在報考前征得單位同意。
為什么要這樣做呢?可能有些在職在編人員跟單位簽訂有服務協(xié)議,里面要求有服務時間。要是通過招考錄取后,萬一原單位不同意又不放人,那人事檔案無法調(diào)動,會出現(xiàn)人事糾紛。
出現(xiàn)上面的情況,政府和事業(yè)單位精心組織的招考流程因為原單位的問題付之東流。而對于應聘者而言損失更大,自己通過層層選拔付出的辛苦努力,最后因單位不放人無法入職也都白費了。只有在招考前征得單位同意個人與單位提前溝通才穩(wěn)妥。這里分兩種情況。
1、需要單位出示證明的情況是報考的職位需要工作經(jīng)驗,自然也就得需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可以不需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情況是職位沒有需要工作經(jīng)驗,且考生檔案不在單位。
以上是陜西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后還需要原單位開同意證明的情況的介紹,報名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的一種方法是以審查報名登記表和有關證件的資格審查,其由政府人事部門和用人部門一起負責。歡迎大家關注上岸鴨公考網(wǎng)獲取更多的陜西公務員考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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