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近幾年時間,下半年四川省考預計在9月25日啟動,10月28日筆試,和國考時間相差不多。具體考試時間還是需要考生關注2023下半年四川省考招錄公告。
下半年四川省考招考對象和報名條件:
注意:以下內容根據(jù)2022下半年四川成都市公務員考試(人民警察)公告整理,請以最新公告為準!
一、招考對象及范圍
(一)招考對象: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當按期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或不予錄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招考范圍:面向全國。
二、報考條件
(一)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4.理想信念堅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遵紀守法。
5.熱愛公安事業(yè),志愿從事人民警察職業(yè)。
6.年齡在18至30周歲(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報考特警職位的人員,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9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10月26日(報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yè)”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學位”所對應的專業(yè)。
9.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有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情形的人員。
2.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所列情形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在職(含試用期內)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xiàn)役軍人。
6.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
7.在讀的非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8.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人民警察工作或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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