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教師資格證考上了就是終身有效的,但就像駕照一樣,如果教師資格證書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將面臨被吊銷的可能,嚴重的甚至可能被禁止從事教師職業(yè)。 下面高頓公考列舉幾種可能被吊銷教師資格證的情況。 讓我們來看看。
1、違反國家教師法規(guī)定行為
《教師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不得取得教師資格的情況是被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如果有以上情況,且已取得教師資格的,那么他就要放棄教師資格了。
《教師資格條例》第十八條規(guī)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把喪失教師資格的沒收其教師資格證書,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教師資格:
(1)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
(2) 品行不端、侮辱學生、影響不良
注: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教師資格被吊銷的不得重新申請教師資格,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代收教師資格證書。
2、具體有以下行為
體罰學生者;品行不良、侮辱學生,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 有私下帶薪補習的嚴重行為
這幾年有關師風師德的建設,一直都是各個地區(qū)大力推行的政策。教師不僅要傳授知識,還要肩負育人的重任,萬萬不可做出不符合教師身份的行為。
最后,取得教師資格并不容易,但當一名教師就更難了。 希望大家都能在自己的教學崗位上盡心盡職,敬業(yè)奉獻,教師資格證終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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