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和筆試成績,現(xiàn)將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2023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安排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職位排名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4月19日(周三)
9:00-11:30,14:3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蜀漢路辦公區(qū)辦公樓621會議室(地址:成都市金牛區(qū)蜀漢路265號)。
四、資格復審攜帶資料
1、《報考信息表》1份,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市級以上機關單位可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各單位蓋章,縣級以下機關單位由縣級黨委組織部蓋章(請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報考職位需要的有效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有國(境)外教育經歷的人員,應出具教育部相關認證資料;
4、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干部任免審批表》(根據(jù)職位要求的經歷條件,加蓋干部管理權限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印章);
5、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加蓋檔案部門印章);
6、2寸免冠證件照1張;
7、A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8、其他《公告》要求的材料。
五、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原則上由考生本人按時攜帶相關資料參加,如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參加的考生,必須書面出具委托材料(注明委托人身份信息),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參加資格復審考生所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準確、齊全。凡因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不齊,影響面試資格復審結果的,以及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3、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電話通知遞補,請考生保持通訊通暢,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遞補考生資格復審安排將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咨詢電話:028-87567563
原標題: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2023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安排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3/04/id/72443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