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國考各招錄機關面試資格審核要求公布之前,各位考生可以參考往年要求把材料提前準備好,未雨綢繆,避免出錯啦。
寄送材料
請考生于2月17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建議盡早寄出)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復印件郵寄到上海海關人事處(地址:上海市黃浦區(qū)中山東一路13號419室;郵編:200002;電話:021-63233303)接受資格復審(不接待本人送達):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至今,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2),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注意事項
1.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2.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應在規(guī)定位置粘貼彩照(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時提供的照片一
致)。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還。因學校放假等特殊原因,上述材料加蓋學校印章確有困難的,可先寄送未蓋章復印件,蓋章件可在事后補交。上述材料復印件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原件以供審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請考生務必保證所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本人,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動,請立即將變動情況告知我關,否則后果自負。
5.請考生關注海關總署網站“公務員考錄”欄目和上海海關網站發(fā)布的關于考錄工作的后續(xù)通知。
更多考試內容,請持續(xù)關注高頓上岸鴨,備考過程中有任何問題歡迎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