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北京的上岸鴨公考發(fā)出的公告顯示,如果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或者繳費時間內(nèi)未進行考試報名和繳費,則判定為考生自動放棄該次考試機會。因此,考生需要自己關注考試網(wǎng)發(fā)出的報名和繳費時間,避免因為錯過而喪失一次考試機會。一般報名和繳費都留了非常充分的時間,報名可在截止報名前兩天進行報名。這樣既不會錯過報名時間,也可以看一下報名人數(shù),根據(jù)報名人數(shù)再去選擇合適的崗位進行報名,提高考上公務員的幾率。繳費建議第一天進行,因為自己確定了要去參加公務員考試,就需要一鼓作氣,提早繳費避免自己遺忘。
北京公務員一年有3次考試舉行。第一次時間為:1月下旬-2月上旬,第二次考試時間為:6月上旬或中旬,第三次考試時間為:12月中旬。但是三次考試的報名要求是不一樣的,所以報考者應該仔細區(qū)分。第一次考試只有在北京外面讀書,但是是北京生源的人員才可以報考;第二次考試是社會其他人員可以報考,應屆生此次不能報考。第三次考試是只針對北京市各高校應屆生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