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一般稱為公考,分為國家公務員考試和省市公務員考試,其二者均為選拔國家公務員而舉行的中國目前最公平的考試,主要區(qū)別于主辦機構、招錄范圍以及工作地點等等方面。一般而言,省級公務員考試一年只考一次,部分省市及地區(qū)可能會考二到三次,實際情況以各省公務員考試公告為準。
關于“2020遼寧省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具體內容如下:
本次2020遼寧省考面試前,招錄機關負責對參加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復審)。招錄機關要根據(jù)人事考試部門提供的報考人員照片和基本信息,對報考人員本人及其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報名登記表等進行認真核對,防止并查處作弊行為,特別是替考行為。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報考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全省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的,由省法院、省司法廳在組織資格審查(復審)的同時,按規(guī)定組織體能測評,具體辦法及程序將由省法院、省司法廳發(fā)布公告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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